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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这一辈子,不过是咸亨酒店的一场笑话

我姓孔,旁人都叫我孔乙己,至于本名,倒没人记得了。打记事起,我便捧着圣贤书,总想着一朝金榜题名,光耀门楣。可世事弄人,科考之路走了大半辈子,连个秀才的名分都没捞着,家里的田产典当了,房屋变卖了,最后落得个孑然一身,只能在咸亨酒店混口残酒喝。

咸亨酒店的格局我熟得不能再熟,掌柜的总把算盘打得噼啪响,眼角的笑从来没达过眼底。穿长衫的主顾们踱进里屋,点上酒,要上荤菜,慢条斯理地聊着仕途生计,看我的眼神,就像看地上的泥垢。我也想穿件体面的长衫,可身上这件早已洗得发白,打了好几块补丁,只能站在柜台外,和那些短衣帮一起,就着茴香豆喝寡酒。

“孔乙己,你又偷东西了!”这话我听了不下百遍。前几日实在饿极了,见隔壁何家的书箱敞着,里面的宣纸和笔墨看着能换些银子,便动了歪念。哪成想被何家的人抓了现行,打得我腿骨都断了。他们押着我游街,唾沫星子啐在我脸上,骂我“斯文败类”,那些曾经和我一同读过几天书的乡邻,也跟着起哄,没有一个人肯为我说句公道话。

掌柜的见我一瘸一拐地挪进店,眼皮都没抬一下:“孔乙己,你还欠十九个钱呢。”我喘着气,扶着柜台勉强站稳,嗓子干得冒烟:“记着罢,下次……下次我准还。”他冷笑一声,转头就跟伙计说:“这种人,还能有下次?”旁边几个短衣帮的酒客也跟着哄笑:“孔乙己,你要是真有能耐,怎么连酒钱都还不上?”“听说你偷了人家的东西,被打断了腿?”

我涨红了脸,梗着脖子辩解:“窃书不能算偷……窃书!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么?”他们笑得更欢了,有的拍着桌子,有的捂着肚子,仿佛我说的是什么天大的笑话。我知道,在他们眼里,我这个读了半辈子书却一事无成的人,连偷东西都透着滑稽。

我掏出怀里仅有的几文钱,放在柜台上:“温两碗酒,要一碟茴香豆。”掌柜的瞥了眼铜钱,不情不愿地舀了酒,茴香豆只给了寥寥几颗。我慢慢喝着酒,剥着茴香豆,想给旁边看热闹的小孩分几颗,他们却猛地躲开,嘴里喊着“小偷的豆子不能吃”,跑远了还回头朝我做鬼脸。

其实我也想过正经营生,可除了读书写字,我什么也不会。曾试着给人抄书,换些微薄的工钱,可那些雇主总嫌我写字太慢,或是故意克扣工钱,说我抄的书有错别字。有一次,我辛辛苦苦抄了三天三夜的《论语》,雇主却只给了我两个铜板,还说“你这种人,能有口饭吃就不错了”。

腿断了之后,我连抄书的活计也没了。每日拖着断腿,在街头乞讨,可路人要么视而不见,要么一脚把我踹开。有回遇上当年的同窗,他如今做了县里的小吏,骑着高头大马,衣着光鲜。我挣扎着想去打招呼,他却皱着眉,让随从把我赶走,还丢下一句“晦气”。

再后来,我实在撑不住了,又挪到咸亨酒店。掌柜的见我这般模样,语气里满是不耐烦:“孔乙己,你这腿是怎么了?莫不是又偷东西被打了?”我想辩解,却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,只能望着柜台里的酒坛,喉咙发紧。那些酒客依旧围着我笑,有人模仿我走路的样子,有人学我说话的腔调,没有一个人问我疼不疼,饿不饿。

我最后一次喝到酒,是掌柜的“开恩”,给了我半碗残酒,说:“算我可怜你,这酒就当送你了,只是那十九个钱,你怕是还不上了。”我捧着酒碗,眼泪混着酒液往下咽,这酒真苦啊,比我这一辈子还苦。

出了咸亨酒店的门,寒风像刀子一样割在脸上。我知道,我活不了多久了。那些曾经的期盼、尊严,都被这世道磨得干干净净。人们记得我,不过是因为我是个笑料,是个偷东西的落魄书生。没有人记得,我也曾挑灯夜读,也曾心怀壮志;没有人在意,我也是个活生生的人,也会疼,也会难过。

咸亨酒店的灯还亮着,里面依旧是欢声笑语,只是再也不会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,站在柜台外,执着地说“窃书不能算偷”了。这人间的薄凉,我算是尝透了,不过如此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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